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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CoinDesk的 报道,心怀不满的瑞波币(XRP)投资者提出了新的法律主张,称瑞波(Ripple)以“法定除斥期间”已过为由驳回其案件是错误的。
瑞波集体诉讼案的首席原告布拉德利·索斯特克(Bradley Sostack)表示,瑞波不能为其持续违反证券法的行为辩解,并称该公司驳回其诉讼案的主张“无先例可循”。
因为每月向公众发售瑞波币同时承诺价格上涨,瑞波被控再次违反证券法。然而,瑞波此前辩称,该案超出了3年的法定诉讼时效。
索斯特克表示,该公司每月的代币发售构成了“有罪行为”,除斥期间要重新计算,而这意味着索赔是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依法提出的。
索斯特克在诉状中声称,这得到了最高法院一项裁决的支持,该裁决称除斥期间“从被告的最后一次有罪行为起算”。
上述情况令瑞波案再起转折,投资者认为,瑞波币构成一种证券,故其无证发售行为违反了证券法。
诉状材料中称,瑞波关于法定时效已过其责任归于消灭的主张,没有先例可循。
被告未能举出多次发售的责任因除斥期间已过而归于消灭的任何案例——事实上,也没有这样的法院判例。
投资者在瑞波币上的投资损失多少不一,索斯特克说他自己损失超过118,000美元。
去年夏天该案首次被提起后,瑞波回应称,索赔是在法定除斥期间过后才提起的,并要求法院以此为由彻底驳回该案。
最新的诉状材料反驳了瑞波的观点,这意味着该公司必须在12月4日前应诉。
据接近该案的消息人士称,庭审不太可能澄清瑞波币是否确实属于原告所称的证券。该案预计将于2020年1月15日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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